为贯彻落实商务部、内蒙古自治区商务厅有关消费促进工作的部署要求,现公开征集年参与家电以旧换新和数码产品购新补贴活动销售主体(具体实施以正式通知为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即日起至2025年12月24日16:00,申报单位须在此截止时间前将完整申报材料提交至属地商务主管部门并完成初审,逾期或材料不全视为自动放弃。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家电、3C数码销售主体;
4.提供销售品类、品牌型号、能效等级、过去6个月的销售价格等信息,配合政府部门严格防范骗补、套补等行为;
6.能够受理平台交易方式,配备满足活动开展所需的电脑、打印机、POS机等设施设备和专职工作人员;
7.主体管理运营规范,诚实守信,服务优良,遵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环保相关规定,近一年内资信状况良好,无重大违法违纪行为;
8.财务制度健全,内部管理规范,确保补贴资金申报、使用、结算环节清晰、账目可查。承诺接受并配合财政、商务、审计等部门的全程监督与审计。
9.建立完善的家电以旧换新、3C购新信息登记台账,准确记录并核实消费者信息、新机销售信息(发票等)、旧机回收信息(品类、品牌、回收价格、唯一凭证编码、照片等),并形成完整的销售、回收台账,确保信息可追溯。
10.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无严重违法失信记录,近三年无拖欠应缴财政性资金行为。
11.签订承诺书,提供收旧协议,承诺认真核实交易信息,保证相关凭证、台账等信息真实性;
12.积极配合活动主办方,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渠道主动宣传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准确告知消费者活动细则与产品适用范围,并可组织开展“进社区、进单位、进主体”等推广活动,联合家电生产厂家共同制定针对本次活动的专项优惠。
13.参与过2024年、2025年阿拉善盟家电以旧换新、3C数码购新活动的主体,需按规定完成前期活动的审核审计及各项义务,无违规记录,2025年参与消费品以旧换新企业诚信等级评价为B级及以上。
14.活动期间,对出现借机抬高实际价位、进行商业欺诈、弄虚作假、骗补资金以及质量、价格等问题的参与商家,依法依规严厉查处。
1.阿拉善盟2026年家电以旧换新和数码产品购新补贴活动销售主体申请表和承诺书(附件1、2);
4.“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主体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完整版)及“信用中国”网站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查询日期需在申报期内);
6.具备旧家电回收资质的证明材料(与回收主体签订的合作协议等、回收主体的营业执照、再生资源回收备案证明等);
9.2026年家电以旧换新、3C数码购新专项活动方案(包含让利方案、宣传计划、回收合作安排、信息管理及资金安全措施等);
申报主体需按照活动要求,提交以上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和电子版材料报各旗区商务局(旗区留一份),初审时核对原件。
(一)申报主体向属地商务局提交报名资料,旗区商务局对报名资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填写家电、3C数码产品参与主体信息汇总表(附件3),旗区商务局以正式文件形式报送至阿拉善盟商务局。
(二)阿拉善盟商务局对初审通过的申报主体进行复审,复审通过后将列入参与主体名单并向社会发布公告。
(三)各旗区要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认真核实企业申报资料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实时掌握企业开展活动情况,并及时向阿拉善盟商务局反馈工作进展、以旧换新工作成效等有关情况。各旗区商务、发改、财政、市场监管等部门要成立联合检查组,严厉打击“先涨价后补贴”、变相涨价、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旧充新、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虚假交易、跨地区重复购买、大量囤货、骗补套补、拆分发票、虚开发票、凑单开票、“退货不退补”、“一机多卖”等行为。
